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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9年重点工作

为全面巩固江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化,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江阴市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澄委发〔2017〕49号,依据2018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责任分解表》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就涉及我局2019年相关重点工作制定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牵头落实基础设施完善、城乡环境整治、小区管理优化、美丽乡村建设“四大”工程
 
1、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1)公共设施。做到主次干道、商业大街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做好排水设施清疏和管养。对城区管养范围内的车辙拱包严重的道路进行专项整治;对立新路、人民路等沉降严重的路段进行专项整治;对江峰路、通渡路等人行道缺失路段进行人行道增补;确保人行道硬化率达100%。汛期前完成新华路黄山路路口雨水管道连通等4个城区道路交叉口积涝点改造工程;更新城区管养范围内85座桥梁名牌,对部分下方有人行道的桥梁安装防护网。(牵头单位: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市政处、重点办)
 
(2)交通设施。完成疏港路改造工程;实施大桥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渠化改造、黄山路人民路交叉口渠化改造、朝阳路延陵路交叉口渠化改造、步行街东口信号灯设置工程、新华路西段改造、东外环路(人民路—新华路)路面整治等畅通工程。推进城区“断头路”贯通,着力打通临江路西延伸段、毗陵路西延伸段、应天河南侧规划道路,加快推进塘前路一期(东段)、跨锡澄运河桥梁建设,启动大桥南路快速化改造和新澄杨线(一期)工程。(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发展科、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重点办、市政处)
 
(3)盲道设施。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科学规划,新建一批盲道、缘石坡,确保盲道建设规范畅通。对城区管养范围内市政道路缺失的盲道及缘石坡进行增补,对文定路、澄江路等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且具备改造条件的道路进行盲道、缘石坡等的改造。确保城区在管养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盲道建设规范畅通、形成体系。(牵头单位: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市政处、重点办)
 
(4)无障碍设施。加大对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协助推进大型商场超市、政务大厅、医院等场所停车场残疾人停车位设置。(牵头单位:建筑产业和科技发展科、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审图中心、重点办、市政处)
 
2、城乡环境整治工程
 
(1)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要求;规模以上建设工地必须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施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年内争创省、无锡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7个,创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12个。
 
(2)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关于江阴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建设管理、督查考核等制度,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各类建设项目建设条件、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管控环节,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确保高质量建设完成海绵城市项目。(牵头单位:建筑产业和科技发展科;责任单位:重点办、质安站、市政处)
 
3、小区管理优化工程
 
(1)物业管理。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诚信管理办法》,健全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召开物业管理创建推进会,强化物业从业人员职责服务意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排名机制,全年组织对100余家物管企业开展“双随机” 检查活动,会同各镇街组织日常考核,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落实整改,不断规范企业履约行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指导各镇(街道)落实《江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有序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物业收费,鼓励企业参与达标创优,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年内争创省优秀示范项目1一2个,无锡市示范项目(平安小区)3一5个,确保居民满意率明显提升。(牵头单位:物业管理科;责任单位: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管中心、各分局)
 
(2)小区环境。会同属地进一步提升小区居住环境,以城中村、拆迁小区和老旧小区环境整治为重点,完善小区路面、公厕、垃圾房(箱)、楼道灯等基础设施,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配合执法部门加强违章搭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僵尸车”、毁绿种菜、摊点乱设等问题整治,确保小区干净整洁。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2个。(牵头单位:物业管理科(配合属地);责任单位:物管中心、住保中心)
 
4、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1)环境整治。督促协调属地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继续巩固和深化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提升绿化“三清一绿”整治行动成效,配合相关部门着力解决农村改厕不达标、垃圾处置不彻底、长效保洁不到位、违章搭建难拆除等问题,持续改善村庄环境。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城乡宜居环境。全年按季度组织4次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建设30个长效管理示范点。(牵头单位:村镇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分局)
 
(2)特色田园乡村。指导顾山镇红豆村红豆树坞、璜土镇璜土村马家头、徐霞客镇阳庄村老旸歧等10个村建设无锡市级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并在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全面推广,着力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牵头单位:村镇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分局)
 
(二)配合落实城乡环境整治、生态文明推进工程
 
1、城郊结合部。综合整治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加大对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重点区域的监管整治力度。对城郊结合部的建筑工地脏、乱、差情况进行治理,督促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路面、临街面施工增设围挡处理,对围挡上的乱贴乱画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对市政道路违规开挖、占用市政道路和人行道板乱堆放等问题进行整治,会同属地督促城郊结合部的物业小区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小区秩序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政综合管理科、城市建设发展科、物业管理科;责任单位:质安站、市政处、物管中心、重点办等相关部门)
 
2、治气。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对建筑工地和在建道路的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牵头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科;责任单位:质安站、重点办、市政处、建工处、执法大队、各分局等相关部门)
 
四、常态长效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不动摇,建立“局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建,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司其职,局督查小组定期督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考核,党委会决定奖惩”的领导工作体制。按照创建体系指标,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严格责任分工,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到人、责任到人、要求到人。涉及到牵头部门的工作要主动作为,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
 
2、健全督查整改机制。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强沟通协调,狠抓创建工作常态化,局适时成立督查小组,各责任部门实行网格化管理,定人、定事、定责任,落实天天巡查、每周推进、每月评点例会等制度,对市委办、政府办、纪委和文明办、媒体单位、市民巡访团等指出的问题立行立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12345”、“城市啄木鸟”等民生诉求倒逼创建问题解决,对易回潮、反弹、久拖未决的创建顽症,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创建突出问题和难点,及时进行整改。
 
3、健全考核与问责机制。建立奖励机制。对创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在创建工作中,工作不力,推诿搪塞、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等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上级督办事项,解决不力的要严肃处理,涉及到的责任单位将纳入单位效能建设的评价。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建设标准化,确保文明工地、村庄环境、市政设施、物业管理等实现长效化、常态化,凡在创建复查考评中被上级通报扣分的企业,按照诚信体系考评办法实行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或限制其在江阴承接新业务的资格。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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