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滨江农贸市场”国有公共房屋租赁权项目竞价公告

    第一章  江阴市国有公共房屋租赁权网上竞价公告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场建设公司”)委托,就下述房屋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注:1、竞价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本次竞价各标的以现状出租。

    2、编号“JYGZ2018036-06”标的房屋为滨江菜场东面现租于不老神鸡的门面,编号号“JYGZ2018036-07、08、09、10、11”为滨江菜场东面门面朝南的门店。

    3、各竞价标的禁止经营娱乐业、餐饮业。

    4、本次竞价的标的存在整体漏水,局部墙面渗漏水的缺陷,需承租户自行踏勘并评估使用风险,后期因渗漏水对承租户造成影响及相关损失,与出租方无关,请各位报名竞价人知悉。

    二、报名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开始之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4:00截止(工作日报名时间:上午8:30-下午4:00)。

    2、报名方式:公告之日起至竞价开始之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4:00前,登录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yin.gov.cn/ggzy/)下载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报名资料,同时登陆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站(http://221.228.70.51/)注册竞价账户(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申请相应标的的竞价资格,并于竞价开始之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4:00前签好竞价承诺书并携带有效证件、对应标的保证金(仅限本票)及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报名资料前往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文化中路737-7滨江菜场3楼,联系电话:86832200)报名并激活相应标的的竞价资格。

    3、竞价保证金的交纳。本次竞价保证金按照对应标的分别交纳且只能参与对应标的的竞价,一个竞租登记人可交纳多份竞价保证金、成交多个标的。竞价保证金需在市场建设公司现场报名时交清,收到竞价保证金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当场开具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激活相应标的的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必须是申请人/单位出具的银行本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价保证金将被拒绝。

    四、竞价时间、方式、地点

    竞价时间:详见“标的概况”与竞价平台中的各标的具体时间

    竞价方式:网络竞价竞价平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221.228.70.51/)

    五、签约及保证金

    竞价结束后的次工作日,市场建设公司将视情况组织原承租人和最高出价者现场共同确定竞价成交人(地址:文化中路737-7滨江菜场3楼,联系电话:86832200),并将成交结果通报交易中心,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价成交通知书》。届时竞价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首年租金及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必须在竞价成交次日后的七日内交清不足部分并与市场建设公司签订《国有公共房屋租赁合同》。成交人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国有公共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市场建设公司有权没收全部已交纳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等钱款。未成交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成交次日的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邬女士:86832200

    七、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竞价,不统一组织现场看房,竞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标的。

    请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竞价操作指南》、《国有公共房屋租赁合同》,对于上述合同所涉条款问题如有疑议,请及时与市场建设公司联系确认。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同已熟读并同意协议所有条款。                                                           

 

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 1 月 8 日  


第二章  竞价须知

 

    一、 本次自由竞价周期时间为30分钟,竞价平台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221.228.70.51/ )。

    二、 竞价方式:(1)、从起拍价开始起拍,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2)、加价幅度:起拍价5万以内(含5万元)加价幅度为500元,起拍价5万以上每次加价幅度为2000元。 (3)、出价者不可在自己出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出价,需有第二人出价后可再出价。

    (4)、本次竞价标的物现状为“在租”状态的,表明该标的房屋存在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以下简称原承租人),竞价系统将以起拍价的150%设置“一口价”(即:最高限价),即:当报价达到“一口价”时,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5)、本次竞价标的物现状为“空置”状态的,表明该标的房屋处于无人使用的空置状态,竞价系统将不设置“一口价” (即:最高限价),该标的房屋的竞价活动遵循“价高者得”的规则。

    (6)、出价次数无限制,竞价周期内均可出价,直至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或规定的竞价时间结束,竞价自动结束。

    (7)、所有电子竞价项目分成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在自由竞价周期内,出价后如果长时间没有其他人出价,竞价也不会提前结束,需等到自由竞价或限时竞价规定的时间截止才算正式结束。若在自由竞价结束时有人继续出价,自由竞价会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的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2分钟,2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直至达到“一口价”或者2分钟内无人再次出价截止(具体以标的物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报价,报价指令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电子网络竞价活动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市场建设公司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8)、竞价活动开始后,所有竞价人都可以应起拍价并按规定的幅度往上加价,也可以直接选择“一口价”。一旦有竞价人选择了“一口价”,系统将直接结束竞价活动,等待次工作日交易中心组织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

    注意: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原承租人对原承租房屋竞价时,如有他人出价,原承租人可以应价(价格与当场他人价格相同),也可以加价。(建议原承租人只需应价即可,不建议加价)

    (9)、无论是自由竞价阶段还是限时竞价阶段,只有当报价达到了“一口价”时,原承租户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当报价达到“一口价”时,系统自动结束竞价活动,生成报价结果(注意:非成交结果)。此时,市场建设公司将于竞价活动结束当日下午及次工作日组织最高出价者与原承租人共同到场,原承租人须在现场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接受“一口价”,则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反之,则由最高出价者为最终成交人。

    三、 竞价人所申请的竞价账户及密码,请自行妥善保管,仅限竞价登记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出现转借或他人登录使用的情况并由此竞价成交的,视作竞价登记人对使用者的授权,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竞价登记人承担。

 

    四、 竞价人应在公告载明的期限内注册并激活竞价账户,一个账户可以交多份竞价保证金,参与多个标的的竞价,但是必须事先明确参与哪个标的的竞价。

    五、 有关标的的瑕疵和风险提示:

    (1)、在本次房屋竞价中,仅对房屋租赁权进行竞价。本次标的中部分标的处于原承租人在租状态(具体以竞价公告中标的概况显示的“目前状态”为准)。本次竞价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本次竞价各标的以现状出租。   本次竞拍的房屋存在整体漏水、部分墙壁渗水的缺陷,各位参与上述标的竞价的报名人需自行评估使用风险。在租赁期间内若发生因渗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竞价过程中,在报价未达到“一口价”之前,若有非原承租人出价,那么原承租人必须决定是否应价,若原承租人未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及时应价,则视作原承租人自动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竞价结束后由最高出价者成交。注:上述优先承租权仅限于原租赁房屋范围、面积维持原样或拆分为单个出租房屋竞价的情形,承租房屋与其他房屋归并为单一出租房屋进行竞价时除外。

    六、   竞价成交

    成交付款:竞价成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交易中心将向委托方出具《竞价成交通知书》,届时竞价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首年租金及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必须在竞价成交次日后的七日内交清不足部分并与委托方签订《国有公共房屋租赁合同》。成交人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国有公共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因标的房屋处于原承租人在租状态需要清场而未签订租赁协议的除外),市场建设公司有权没收全部已交纳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等钱款。该标的进行下一轮竞价时,反悔的竞价成交人不得再参与该标的的竞价。

    竞价标的若由原承租人竞租成交的,租赁期限自竞租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竞价标的若由非原承租人竞租成交的,则竞价成交人在支付所有应缴款项后,须等待市场建设公司清场。清场结束后,由市场建设公司通知成交人,成交人持有效证件、交款收据在十日内至市场建设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接房屋。租赁期限自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清场期间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若竞价成交人在90日(自竞价成交日起计算)内没有收到房屋的,可向市场建设公司提出解除租赁关系,所交付的租金由市场建设公司不计息退还。

    七、 特别提示

    竞价人在网络竞价前,应到工商、税务、城管、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咨询,对本人拟经营项目行政审批和项目许可情况作全面了解,由于经营项目受到行政许可和审批限制,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价人自己承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成交人身份转为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因经营或办公所需办理的上述部门所有审批手续,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成交标的仅供承租人本人使用,“竞价成交人”“领照经营”和“承租人”必须是同一人,禁止将标的转租或转借给其他人。    本次流拍的标的由市场建设公司收回另行处置,未成交者的竞价保证金在2018年6月31日前,凭本人有效证件及竞价保证金收据,到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江阴市文化中路737-7滨江菜场3楼)办理退款手续。    若原承租户未竞价成功,竞价保证金将转为清场保证金,竞价活动结束后15天内不清场的,清场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对于恶意扰乱竞价秩序的竞价人将列入黑名单征信系统,3年内不得参与市场建设公司组织的任何国有公共房屋租赁权竞价活动。

    本须知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阴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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