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关于调整江阴房地产中介业务收费的通知

2018-04-21 09:20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江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第一届第三次全体会员大会于2018年4月14日圆满结束,会上通过了《关于调整江阴房地产中介业务收费的通知》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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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第一届第三次全体会员大会于2018年4月14日圆满结束,会上通过了《关于调整江阴房地产中介业务收费的通知》讨论稿,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关于调整江阴房地产中介业务收费的通知

    江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各会员单位: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1289号、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2014】223号(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2008】267号文件已放开)两份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商品房销售代理费、存量房买卖代理费、权证代理费、抵押贷款代办服务费、房屋租赁代理费等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长期以来,江阴房产中介的佣金收取标准一致沿用上世纪单方收取1%的惯例,一方面脱离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轨道,另一方面也成为诱发市场乱象丛生的主要因素,严重制约了江阴房地产二手市场的健康和平稳发展,为此,江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特地考察和对比了周边城市的中介收费标准,并征集和听取了众多会员单位的意见,现调整江阴市二手房中介收费标准,望各会员单位参照执行。
    一、二手房买卖代理费
    服务内容为房产政策咨询、需求登记、媒体发布、陪同看房、谈判协调、签订中介合同等,收费标准为成交价的2%,居间方应提前告知买卖双方,并在合同中约定实际承担方。
    二、权证办理服务费
    服务内容为协助客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15%,居间方应提前告知买卖双方,并在合同中约定实际承担方。
    三、贷款办理服务费
    服务内容为协助客户办理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15%,居间方应提前告知买卖双方,并在合同中约定实际承担方。
四、物业交割服务费

    内容为查验督促原产权人迁出户口和物业费的清算,协助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收费标准为成交总价的0.2%,居间方应提前告知买卖双方,并在合同中约定实际承担方。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望各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五、房地产咨询服务费

    口头咨询10-50元/次,书面咨询300-1000元/次,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工作繁简,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抄报江阴市物价局、江阴市住建局

江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0一八年四月  

    附:《江阴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周一到周六8:30-17:30
0510-8680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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