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能不能买?已经买了又怎么办?多点了解少吃亏~~

    2017年底,老秦从朋友处打听到该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产证,便找到韩某某要求其办理房产证并协助办理过户时候才发现,韩某某早在2017年6月就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其夫妇俩均拒绝配合过户。经过了解才知道,韩某某作为担保人“有案在身”,先前出售给老秦的房屋连同车库被法院查封。无奈,老秦将韩某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其夫妇配合办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分析

 

    虽然老秦已经付了房款,也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诉诸法院后,得到的答复是:因涉案房屋目前处于查封状态,其最终的权利归属具有不确定性,对老秦坚持要求韩某某配合办理涉案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该诉讼请求无法支持。

    看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纵然老秦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因为没有办理产权过户,产权证上是韩某某的名字,所以房子依旧是韩某某的,而不是老秦的,在法院查封了该拆迁安置房后,就不能再办理产权过户了。只有买房并完成了产权过户这一手续,房子才能真正属于你。

    510小编要提醒大家,买房是大事,尤其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涉及的因素众多,想不到情形也很多,所以,买房过程中的每一步都要慎之又慎,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才是最稳妥的方式。如果购买的房子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建议三思而后行,宁愿不买,也不能像老秦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就这样付诸东流了,劳神费力,得不偿失。

      “买房居住不过户,一朝查房皆成空”,老秦的遭遇值得我们同情,但事情已然发生,一味的坐以待毙、哀怨他人也是无用,这时候,我们该做的就是想办法解决,尽最大的能力挽救损。我们来看看律师是怎么说的吧~~

    律师解答:买受人在买卖二手房时遭遇司法查封,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积极与查封法院取得沟通,通过了解案情、寻求解封实现过户。如果出卖人的资信状况不好,也可以考虑是否还要继续取得房产,防止陷入被动的境地。如果查封是在执行阶段,债务比较少且低于尚应支付的房款,且买家还是比较希望得到房屋的,可以综合考虑帮助卖家偿还债务从而解除查封,顺利实现过户。

    其次,买受人可以申请保全或执行异议谋求解封。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查封之前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支付全部房款(或大部分房款,剩余价款能交付执行)并已经实际占有房产,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买房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买房过户很重要,正所谓“亲兄弟还要明算账”,更何况是数额交易如此之大的买卖双方。最后,510小编只说一句话:买房认准过户,只有完成过户,房子交易才算完整,如果看上的房子暂时不能办理过户吗,510小编建议暂时不要购买,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过户,什么时候再买,才是最为稳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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