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装修不能“乱敲墙”了

2017-04-28 08:20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眼下已进入黄金装修期,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了遏制乱敲墙行为,我市首次出台关于加强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和承重结构行为管理的政策性法规,并将从5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江阴日报]

    眼下已进入黄金装修期,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了遏制“乱敲墙”行为,我市首次出台关于加强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变动建筑和承重结构行为管理的政策性法规,并将从5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加强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利益。

  记者了解到,装修人在装饰装修活动中,严禁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或装修从业人员在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中,有违法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违法行为的,均可向物业管理单位投诉或者向住建局物业管理机构、质量安全机构投诉、举报。当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侵害到他人时,受侵害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可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人停止侵害、消除危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根据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管理单位都有相应的职责,对不履行义务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计入本市房产企业或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而作为装修人,想要恢复拆改的建筑主体和承重墙,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并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施工。施工结束后,将竣工证明材料交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备案。

  据悉,装修人恢复拆改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后,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会在房屋交易备案管理数据库中载明相关信息;装修人逾期不改正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会将处理结果输入房屋交易备案管理数据库;房屋交易中心在办理房屋转移合同备案时也会依据数据库的信息告知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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