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放开”农村住房建设审批,江阴的长泾和月城即将做试点!
江阴的长泾和月城即将做试点。原来农村人羡慕城里人时,许多人宁愿花钱用尽办法也要迁出自己农村的户口,现在成了城里人却开始羡慕农村人了,更愁自己是非农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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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第29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
看过文件后,510小编只想说:这城里人我不做了!我要回乡下!你们谁也别拦着我!
这次“意见”目的旨在切实改善农村生活居住条件。原先农村居民住房不让翻建、改(扩)建和新建,但现在无锡“放开”农村住房建设审批,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户用地面积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允许申请改(扩)建和新建房屋。而且,我大江阴的长泾和月城将做为试点!试点!试点!
或许有朋友还并不了解这个政策什么意思,没事接下来看小编一一话你知
老政策已不符合实际情况,新政策势在必行
2005年的时候,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无锡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暂时冻结了农村住房建设的审批,即农村居民住房不能翻建、改(扩)建和新建。
(曾经农村拆除违建)
当时政策的出台目的是为了遏制农村地区无序建设的蔓延,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这项政策现在已不适用。现在一些农村住房结构不够安全、形态不够美观等问题,制约了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休闲旅游的发展。所以,调整完善这项政策已势在必行。
针对农村居民建房诉求不同,进行分类管理,主要四大类
考虑到不同类型农村居民建房的诉求,对农村居民建房对象范围进行分类管理:
1、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住房经鉴定为危险程度较高(D级)的农村居民,可以申请纳入城镇社区统一安置;不能统一安置的,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申请按照“三原”(原址、原高度、原面积)的标准翻建住房,以解决危房改造问题。
(农村危房)
2、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一般村村庄内,房屋的危险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农村居民,可以在原宅基地范围内翻建住房。
3、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规划发展村庄内,农村居民可以申请翻建、改(扩)建和新建住房。
4、四是符合分户建房条件的农村居民,可以到本行政村范围内的规划发展村庄申请建房。
尽管放开了农村住房的建设,但不等同与可以“随便建”
(农村大别墅)
此次无锡放开了农村住房的建设,但不等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就可以“随便建”。
首先要坚持规划先行,必须按照村庄规划的要求有序建设,均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其次,农村居民建房必须节约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农村居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户用地面积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
意见还要求,为提升农村住房整体建设品质,农村居民建房需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彰显乡村建筑风貌特色。小编不禁联想,这是在为大力发展农家乐铺路吧~
符合条件的居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图片来源于网络)
农村居民建房的总体审批流程为: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居民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进行初审并公示,然后报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审核,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关部门委托做出审批决定或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据说,这次出台的“意见”,是对全市的农村住房建设的对象范围、管理体制、操作模式做出方向性的原则规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细则由各市(县)区自行制定。
这次“意见”实施,我们大江阴的长泾和月城即将做为试点。原来农村人羡慕城里人时,许多人宁愿花钱用尽办法也要迁出自己农村的户口,现在成了城里人却开始羡慕农村人了,更愁自己是非农户口了~真是三十年风水轮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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