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试点方案出台,月城、长泾有6个试点村

2017-07-29 09:3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江阴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试点方案终于要来了~(510房产网新闻)今年5月份,无锡开放农村住房建设审批,江阴的长泾和月城将作为试点!当时,消息一出,不少网友们纷纷表示城里人不做了,回农村造房子去。当时是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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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试点方案出台了~


(510房产网新闻)

    今年5月份,无锡“开放”农村住房建设审批,江阴的长泾和月城将作为试点!当时,消息一出,不少网友们纷纷表示“城里人不做了,回农村造房子去”。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一定很想知道具体内容怎样?试点方案如何?农村怎样可以合规合法新建房屋?别急,待510小编陪你一一来看“重点”:

    一、规划农房建设管理遵守四点原则

    1、规划统领的原则。2、农户自主的原则3、保护耕地的原则。4、注重特色的原则。

    其中第三点,保护耕地的原则提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探索“一户多宅”清理和村庄梳理改造办法,提高现有村庄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合理确定村庄各项建设内容,严控农村宅基地标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二、长泾镇和月城镇共6个试点行政村

(左图月城,右图长泾)

    选择长泾镇浦市村、习礼村、河塘村和月城镇双泾村、蔡庄村、沿山村6个行政村试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为全市面上推开提供经验。

    三、具体农房建设管理内容

    1、基本要求

实施一户一宅、标准控制,公开公平、依法审批。此次农房建设只针对试点村庄,一般村庄不适用。确定的重点村和特色村才能建,一般村向重点村和特色村集聚。

    (1)规划发展村庄。鼓励在原地有序翻建房屋;不具备翻建条件或受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影响不能原地翻建的,允许利用村内空闲的建设用地以及规划扩建点新建房屋。

    (2)一般村庄。不允许新建、翻建房屋,可引导异地新建至本行政村范围内的规划发展村庄扩建点。

    2、面积标准

    坚守“一户一宅”原则,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新”务必“拆旧”,江阴农户的宅基地面积每户不超过135平方米,单户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平方米,鼓励联排户型。原地翻建的,不得影响相邻人的合法权益。

    拟原址翻建、改建的申请人存在一户多址或宅基地面积超过135平方米的,应将多址调整为一址,并退还超标准占用的宅基地。

    3、申请对象

    宅基地申请人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本方案所称农户,下同),即必须具有所在地村、组常住户口,且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村民。
农户异地新建住房的,原则上不突破本行政村范围。

    4、规范审批程序。

(图片来源于网络)

    各试点村农户住房翻建、扩建、异地新建须经建房农户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审定可以建造的,各试点镇人民政府受市规划部门委托,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做好规划验线、规划核实工作。扩建或异地新建的还须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后面还有一些关于优化土地利用、完善配套设施、设立专项资金、职责分工、强化追责等等都是政府规划、监督、完善的内容,510小编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感兴趣的朋友晚些时候可以上510江阴房产网浏览具体文件。

    这次试点方案的意义

    这次《江阴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试点方案》无疑是政府对于农村建房的一种支持与鼓励,目的是不断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庄更新改造,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政府正在努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既富现代气息又有江南水乡风韵、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

    江阴政府打造幸福江阴不是口头说说的,而是实实在在落到实处,小编这里要为江阴政府点个大大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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