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经济适用房第二批购房人 可以办理房屋购买手续啦!
[摘要]1、购房首付款交款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8日;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上的签字人必须一致不能更改; 3、请保管好房款收据。领取房屋不动产权证时,购房人带好所有房款收据换领正式发票。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江阴住建局]
第四期经济适用房第二批抽签选房结束后,大家伙都迫不及待地想拿新房了,殊不知从拿到购房通知至交房入住,按照房屋销售办理流程,购房人还有“诸多事”要一步一步地去办呢!
房屋销售办理流程
1、领取“现金解款单”后,购房人按照《购房交款通知》办理房屋买卖事宜。
▲电话通知购房人
▲说明缴款事项
2、缴纳房屋首期预付款;购房人到农商行网点缴款,住房保障中心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回单)开具购房预付款收据。
▲农商行网点缴款
▲开具购房预付款收据
3、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签订时,购房申请人必须到场,涉及共有人也要同时到场在合同上签字。
▲校对合同内容
▲校对购房金额
▲购房人合同签字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携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房款首付款收据和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前往江阴农商银行(环南路199号)办理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
5、结清购房余款;到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办理房屋水电过户,并缴纳购房余款(垃圾清理费、水电过户预付费等)。
▲代办水电过户申请受理
6、房屋交付;交房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和已交房款所有收据及需交余款银行交款凭证,先到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领取交房通知书,后到小区物业办理交房。
▲领取交房通知
▲小区物业办理交房事宜
7、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办证时,产权人及住房共有权人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签字。
截至目前,已签定《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85户。请其余购房人尽快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