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阴的民生问题,看看我们亲爱的物价局怎么说~

2018-02-27 08:20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什么是民生问题?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面。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二师兄]

    什么是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面。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其实这些都是从大的方面理解的。咱老百姓最关心的是啥,不就是城市建设、城市的房价这些事情。最近物价局针对房价、中介收费、停车收费等问题给大家作了详细的介绍,我们不妨来看看

关于房价备案、中介收费等问题

    当前,房价快速上涨已成为了老百姓高度关注、全社会热议的一个话题。房价确实是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有市民提出,是不是现在江阴全市的房价都要到物价局进行备案?

    房价确实是一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此前习大大也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因此从省、无锡市到江阴市委、市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不仅加强了价格监管,同时还有土地供应保障以及限贷等等组合拳,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这是房价备案的宏观背景。    

    从区域来讲,过去一段时间,江阴周边许多城市的房价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随着这些城市房地产调控的收紧,资金就有外溢的趋势。受这些资金流入的影响,以及一些知名品牌开发商进驻江阴,江阴市房价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上涨预期。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澄政办发〔2017〕58号),启动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根据物价局澄价发〔2017〕42号文件规定,凡在江阴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除外)尚未预售和销售的,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是现房销售备案时,应该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

    从行政区划来看,目前涵盖了澄江、南闸、云亭、城东、夏港这五个街道。房价备案之后一年之内不得调价,满一年之后调价涨幅不得超过8%。

    大家购买商品房,实际付的钱比合同价款多,有的开发商是这样说的,涨价了,或者称为中介费、服务费、团购费等等,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应对?

    ⑴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一价清”的相关规定,房屋交易合同价就是购房者最终支付的价款。除此之外,开发商不允许在合同之外,加价销售或者另立名目收费。因此,如果是开发商要另外收费、提供收费票据的,违反了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政策,可以进行投诉。

    ⑵去年以来,随着房价的上涨,我们也注意到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新变化,就是由中介公司在合同之外收取服务费用、提供相应的收费票据。针对这种情况,2017年12月8号市物价、住建两家对住房销售价格行为又作了进一步的规范:除房款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团购费、居间服务费、信息咨询费等其他任何价款或居间费用,也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房屋中介机构、电商等代理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其代理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不得转嫁给购房者。

    ⑶相应的法规政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生效日期,在此之前发生的类似行为,购房者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物价部门处理。

    ⑷如果是购房者本人主动通过找中介公司去看房(例如二手房看房一样),确实享受了中介服务的,应该要支付中介费用。

周一到周六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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