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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毕业生不能跨区择校了

  新学期即将到来,市教育部门提醒初三学生及家长,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从今秋学期起,初三毕业生不能跨区择校,凡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据介绍,近两年来,有少数学校为了片面追求升学率,擅自以各种名义继续在全省提前招生,干扰了生源所在地的招生秩序,加剧了升学竞争,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省教育厅于日前发布《关于普通高中面向全省招生的紧急通知》,重申全省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区域招生。此前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各种高中实验班,也应以本通知精神为准,停止跨省辖市区域招生的行为。

  根据《通知》精神,今年已经提前跨省辖市区域招生的学校,应严格按省教育厅苏教基[2004]17号、苏教基[2006]9号文件关于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全省招生的有关要求和《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苏教学[2007]7号)执行。必须经生源所在省辖市教育局同意并正式签订招生协议,报省教育厅备案。新生录取名单必须经生源所在省辖市招考部门审核,加盖省辖市招生录取专用章,否则不能取得高中学籍。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违规招生的学校必须立即整改,清退学生,并妥善处理好有关后续问题。否则,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批准学校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3年后高考不予报名。

  市教育局基教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中违规跨市、跨县招生,不利于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的推进,还增加了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难度,影响到学校安全,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也干扰了招生工作秩序和学籍管理,损害了教育和教师的形象。我市《200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省、市有关中招工作的意见和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江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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