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继承房产过户取消强制公证 江阴暂未落地

2016-07-26 16:37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摘要]一则“继承房产已无须办理遗嘱公证”的消息在朋友圈盛传,但江阴暂未落地,市民想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怎么办?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阿笑君]

    以往,子女在继承老人房产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交公证书,按照公证收费标准,以一套市场价100万的住宅房为例,办理公证的费用为9400元。很多市民都对这一公证环节颇有微词,认为其花费不菲且程序繁琐。

    近来,一则“继承房产已无须办理遗嘱公证”的消息在朋友圈盛传。不少市民电话510的房产服务热线400—828—0083咨询事情真假,为此,510小编近日采访了有关部门工作人员。

    据介绍,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之规定,老百姓继承房产的,从以前必须提供公证书调整为可以提供其它证明房产继承的材料。

    近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通知》要求,《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已不再适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予以废止,自7月5日起不再执行。

    上面二份《通知》的意思是,国土部明确继承房产办理过户,继承权公证不是途径。司法部相应取消了继承必须强制公证的规定。既然国土部和司法部都明确了继承房产过户不用公证,那在江阴继承房产办理过户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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