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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上学,要不要打房产信息证明看这里

    近日,2018年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各大公众号先后发布,朋友圈都在转载,一时间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很多关于要不要打“监护人房产信息证明”的咨询电话,现特向市民解释如下:

    招生工作意见第5条查验材料原文如下:

    (1)本地新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住房产权证明或公房租赁合同,住房产权证明以下简称“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房产信息证明等。
    (2)新市民新生:户口簿、居住证或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澄江街道合格查验“三证”等。

    其中所述:住房证明是两种。

    一种是监护人有施教区房产产权证的,就是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另一种是公租租赁合同。

    相信大家都知道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是什么,这里再做解释:

    2016年7月18日之前拿到的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证;
    2016年7月18日开始,产权证是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左图为2016年7月18日之前颁发的房产证;
    右图为2016年7月18日开始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第6条具体说明原文如下:

  (1)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独立房产证(公房租赁合同)地址一致,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2)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独立房产证地址不一致,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3)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持有多套独立房产证的,到父、母长期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4)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须出具监护人房产信息证明):  a. 新生父母无其它房产,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b.新生父母有其它独立房产,到父母独立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c. 新生父母无独立房产,但有多套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到新生父母份额最高的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5)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的,到新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须出具监护人房产信息证明)
    (6)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a. 已安置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b. 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管理局(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具证明,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7)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8)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9)新生为江阴市非澄江街道户籍,父、母于今年5月31日之前在澄江街道持有房产证,新生于7月6日之前将户籍迁入澄江街道的,可以按政策办理入学登记;未按规定时间迁入户籍的,由澄江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2019年起,父、母于新生入学上一年的10月31日之前持有房产证,新生户籍未迁入的,由澄江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10)新生户籍挂靠在澄江街道他人户籍上,父母户籍、房产等均不在澄江街道区域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到父母户籍和长期居住地区域学校办理登记。
    (11)新市民新生,应在6月22日前办理好由澄江街道公安、人社、卫计三个部门出具的合格查验“三证”,由街道教育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以学校通知为准。“三证”中有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出具的,到劳动社保验证的乡镇、街道办理登记;持有房产证的到房产所在乡镇、街道办理登记。
    (12)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
    (13)其他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统筹协调安排。
新生家长在7-8月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证、补种。正式登记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学校,查验结束后发还家长保存。


    不动产登记中心这里要解释的是第(4)、(5)类新生户才需要到长江路188号不动产登记窗口出具“监护人房产证明信息”。

第(1)(2)(3)类是
不需要的!
不需要的!
不需要的!

重要事情说三遍!

   
温馨
提示

    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请吸取幼儿园新生报名的经验,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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