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11月起“免税”

2014-10-21 08:3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记者昨日获悉,自本月起,财税部门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暂时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决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江阴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自本月起,财税部门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暂时免征营业税、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决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

    减免税费对于我市的私营业主来说,是很实惠的事。经营着一家广告设计公司的缪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公司平均月销售额在2.2万元左右,过去每年须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近2万元,新政实施后,这部分税收将全部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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