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徐先生 提问时间:2019-04-09 问题分类:商业贷款
咨询内容:我看了看官网有一条要求是自参加公积金制度自从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公积金〔单位不欠缴〕,这个意思是从现在开始之前两年每个月的公积金都没断吗?我前面中间断过两个月的,会受
510回复:您好,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2.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3.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办理资料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所购住房共有权人必须共同到场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并根据购房情况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无锡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及转贷住房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单身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离异或丧偶同时提供有效证明);
4、转贷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原商业贷款合同;
6、原商业贷款还款明细;
7、契税完税证明;
8、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
9、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信用报告、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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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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