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点套路,多点真诚!二手房不过户只公证靠谱吗?

2016-06-15 13:4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摘要]近期有个中介来咨询了小编一个二手房方面的问题,比较特殊,小编当时也不甚了解,请教了行业内的几个资深中介以后,觉得还是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小妖]

    近期有个中介来咨询了小编一个二手房方面的问题,比较特殊,小编当时也不甚了解,请教了行业内的几个资深中介以后,觉得还是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情况是这样的:
    张三欠李四一笔钱,目前没有偿还能力,但有房产一套,跟李四协商以后,打算用这套房产抵债。李四觉得这套房子短时间内不容易卖掉,所以暂时不过户,先去公证处公证。那么问题来了,公证以后是否能保障李四的利益?

小编当时的第一反应是:
    既然已经公证了,公证书在李四手上,产证也被李四收走了,这样张三即使想将这套房产过户给第三方也没有机会了呀。但小编还是不放心,请教了 510江阴主流房地产中介群的各位中介大佬,他们觉得小编真是太善良了。

中介的回复如下:
    一方面,公证可以单方面撤销,公证书一般在受托人手里,即案例中的李四手上,如果撤销公证的话需要将公证书拿去公证处撤销,所以单从这方面来看,公证相对是妥当的。

    另一方面,公证以后的房产不影响法院查封,如果原房东张三和第三方还有经济纠纷,第三方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那么法院就有权利来查封张三的房产,此时公证书对于李四来说无异于一张保证书而已。

    再有,假如张三真心要欺诈李四的话,即使产证已经被李四收走,他完全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挂失重新办理产证,虽然冒着犯法的风险,但剑走偏锋也不是没有的事啊。

小编解析 :
    小编听了以后那个汗颜啊!无限感慨:套路太多!真诚太少!为了避免中介说的那些情况,尤其是有经济纠纷的房东,公证虽然只需要少少的公证费,双方免了其他的税费,但不过是寻个心理安慰,关键时刻真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小编的建议是,不管所需缴纳二手房的税费有多少,遇到这种情况"撒撒响"地去过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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