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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建设“江阴方案”公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近日,江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制定出台《江阴市农村住房建设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惠及全市农民。

    《实施方案》坚持规划统领、农户自主、节约用地、注重特色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制定镇级新农村规划、推进审批服务优化、强化建设过程监管等12项重点改革任务。通过规划引导,按照“先试后推”的思路,因地制宜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稳妥推进全市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既富现代气息又有江南水乡风韵、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

    据了解,我市自2017年优选6个行政村先行试点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工作,2019年全面启动新一批39个自然村试点建设,2020年列入试点建设任务的自然村共有41个,涉及14个镇(街道)、21个行政村、1898户农房。至今年7月底,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农房1242户,竣工905户。

    《实施方案》明确,按照时序进度,到今年年底前,全市41个试点自然村基本完成1898户农村住房建设任务,其他规划发展村庄有序推开。2021年年底前,全市41个试点村基本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并陆续交付使用,异地新建试点村启动旧房拆除、土地复垦工作。2022年年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农房建设规划、审批、监管、验收、办证政策体系,探索出一条具有江阴特色的平衡农房建设资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路径。

    作为2020年改革再出发10项重点专项行动之一,我市全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改革,对于加快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农村空间布局、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民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江阴将以统筹推进“多规合一”、全面深化招商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等年度10项重点专项行动为抓手,纵深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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