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单位新建房屋办理初始登记需要哪些材料?(2016版)

    单位新建房屋初始登记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须提交材料:
1、江阴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二),
2、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
4、土地使用证,
5、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资料,
6、现场查看表,
7、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编号证明,
10、白蚁预防合格证明,

11、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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