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纯土地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2016版)


    变更登记由土地权利人申请,须提交材料:

    宗地合并、分宗

1、江阴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4、合并、分宗申请说明(合并须统一使用期限),
5、分宗须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文件,
6、宗地合并、分割示意图,
7、地上附着物情况说明,
8、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9、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名称变更、地址变更、用途变更
1、江阴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二),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4、地上附着物情况说明,
5、有效的变更依据(权利人姓名、不动产坐落、用途等的变更),
6、依法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涉及名称变更、用途变更),
7、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8、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注:

1、名称变更依据市场监管局名称变更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地址变更依据公安部门的地址证明材料,

3、用途变更依据国土局批准用途变更的文件和土地出让金缴清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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