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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农村房屋?等等,有几个问题你先弄懂~

    如今,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迁入商品房新居,把老父母接进城,一部分的农村房屋也随之闲置了下来。很多人选择租给各类租客,当然也有人想着能否直接将房子变现,把房子卖出去。那在实际生活中呢,这类农村私房确实也有一定的市场。

    只不过,由于农村房屋的特殊性,在交易过程中常常会产生一系列纠纷。今天,510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其中的一些问题。

    首先,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农村房屋能买卖吗?

 

    答案是:只不过,限制条件很多。510小编也专门给大家罗列了一下:

    1、转让人拥有两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转让人与受让人应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已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不过,即使条件严苛,在现实中仍然会有部分人,为了即时利益达成私下的交易。(比方说很多时候出卖人急于变现,而买受人则出于居住或经营等目的)

    然而,大家也知道,现在农村拆迁那就是一眨眼的事情。等到房屋被划入征地范围,诶,那纠纷很容易就出现了。这个时候,原出卖人为了获得拆迁补偿和安置费,往往会想要收回房屋。而买受人如果拿出原来签订的合同,捍卫利益。那么510小编告诉你——

    合同无效

    只要不满足小编刚才罗列的买卖条件,那么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为什么呢?

    这里,我们就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宅基地,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了: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是依法划拨给个人建造住宅使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也就是说,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的!

    而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每个农村集体的成员依法都有利用集体土地建造住宅的权利,有权无偿使用,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带有集体组织成员的团体福利性。

    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随意买卖和转让的

    那么,对于买受人来说,难道就只能财屋两空了吗?

    别急!合同虽然无效,但此间买受人的损失,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保护的!首先,合同无效意味着交易无效,出卖人应返还对方原先的购房款;其次,赔偿对方房屋增值的部分,还有所获的拆迁利益以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因此,可以买卖农村房屋?可以,满足条件即可。但是如果私下交易,则有必要权衡一下,土地被征回时,合同被判无效之后所可能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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