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后期质量问题的处理,矛盾突出,投诉无门怎么办?

    现在的开发商很多,开发的楼盘也很多,其中有些是临时组建,结束就散;有些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有延续。后期质量问题的处理,矛盾突出,投诉无门。对于这种情况,监管部门有什么措施吗? 

    渗漏、墙体开裂等房屋质量问题在住房中比较常见,对于购房者来说,即便在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找开发商维权往往都不是很顺利,而一旦过了保修期,或者遇到像这位业主反映的情况,开发商解散、撤场,想解决住房质量问题则更难。正因为如此,住房质量问题纠纷最终都由政府善后兜底,既不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加大了公共管理的成本。这也是我们监管部门在处理质量投诉中遇到的最为棘手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通过调研、学习,借鉴了上海、深圳的成功经验,在今年8月5日,联合保监会、自规局、土储,出台了《关于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在我市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机制。由开发商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这标志着未来新购房的业主若发现房屋相关质量缺陷,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建立住宅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机制,最大的意义是将开发商保障责任前置。这样可以增强购房人权益保障的可靠性,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同时通过引入市场保险机制,为住房长周期的质量问题提供稳定的维修赔付服务,更好地保障购房人权益,改变传统模式下住宅质量问题直接由政府兜底的状况。推行缺陷保险制度,将发挥市场机制在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公共治理和社会监督,保障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条精选留言
请先后发表评论(^ ω ^)
登录后保存您的
关注和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