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存量房资金监管开始征求意见啦~

2018-06-08 04:4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江阴二手房要开始实行资金监管啦?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请叫我大圣]

    江阴二手房要开始实行资金监管啦?

    510小编收到最新消息,江阴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实行)开始征求意见了~这意味着什么,江阴终于要开始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

(江阴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实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说到这里,不少人或许会问,什么叫“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为什么有人施行资金监管以后二手房买卖就不用担心资金安全?可以避免很多风险?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概念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是买卖双方与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将房款存入托管账户,并对托管账户进行监管。所谓存量房,指本市国有土地上已经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新建商品房。监管的资金主要包括首付款、购房贷款、转为购房款的定金等款项。由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授权划转交易结算资金,以确保买卖双方在房产过户交易中的资金和房产安全。

    买房专用的“支付宝”

    二手房交易实际上是C2C的模式,在没有实行交易资金监管的交易中,购房者如果将房款直接转给房主,如果交易出现问题,购房者能否追回资金就是个大问题。

    而资金监管的出现,就相当于在二手房交易中设立了一个买房专用的"支付宝",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款在受监管的专用账户上(买方的账户),只有房屋过户完成,资金才会转入卖方的账户,目的是不让购房者陷入“钱房两空”的风险。

    关于资金监管的一些疑问?

    对于资金监管,不少人还是有很大的疑问,比如:资金监管是否免费?大笔资金存入这个监管账户,其产生的利息又改如何处理,归银行所有?还是归监管机构所有?
对于上述这类问题,试行稿中已经有了说明,其中第四条提到“实施机构不得收取任何交易资金监管服务费用。”也就是说是资金监管是完全免费的。

    第十三条提到“交易资金在监管账户滞留期间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交易方结息,利息归属由交易方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中约定。”也就是说,利息也是全部给你的,监管机构只是负责保管。

    其实说到这个资金监管,无锡早在今年1月已经开始实施。

    无锡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在2018年1月已经开始实施

(无锡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1月起实施 新闻)

    近三年无锡年平均成交存量房约36000套,交易金额240亿元左右。其中,通过中介机构居间成交存量房约占总成交量的95%。

    据了解,无锡首笔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于2018年1月2日在建行胜利门支行营业室成功办理,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无锡存量房资金监管服务开办四天,就办理业务48笔,监管资金已达1600万元,完成交易买卖6笔,其中包含全款和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2月份,无锡资金监管指定服务银行网点已达到50个,而到了今年5月,无锡二手房买卖资金纳入监管的服务网点增至76家!无锡存量房资金监管已经渐渐走入正轨,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肯定,服务范围也再不断扩大。

    而此次江阴也紧随其后,尽管目前还只是征求意见稿,但也标志着江阴决心启动存量房的资金监管,这也是为了规范江阴二手房市场秩序,确保交易资金安全、方便群众,减少二手房交易风险,抑制炒房。

    资金监管,其实江阴已经有银行在做了~

    其实早在2017年9、10月份左右,中国银行针对二手房新增了资金监管业务。

    2017年10月13日,510房产网携中国银行江阴支行举办了一场关于资金监管及个人贷款业务推介会的活动,诚邀了江阴一众中介大佬前来参加,会上也是详细介绍了这一新业务。

    510小编这里也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中行这个资金监管业务是如何操作的。

    买卖双方就房屋交易达成协议后,买方将保证金(也可以说是首付款)存在银行卡上,银行方面会将其冻结,待买卖双方办好相关手续后,由中介将其解冻(原先交易都是将这个保证金放在中介那里,现在则由银行来保管,中介行使解冻权),这样钱反正就在卡上,三方都看得见,手续办完之后,钱该怎么划怎么划。

    当然,中行工作人员也向510小编透露,这个方案也是试行,还会不断调整,所以小编这里也不做过多介绍,更多详情可咨询银行。

    近些年江阴二手房市场可谓火爆空前,但空前的背后大家也慢慢意识到,这个交易市场它越是火爆,对市场规范化的需求就越是强烈,资金监管安全、高效、公平是大势所趋,规范化的市场势必会有规范化的监管,无锡已经实行,江阴也已经开始征求意见,江阴存量房的资金监管已经向我们一步步走来。
 

周一到周六8:30-17:30
0510-86808058
江阴房产网-新浪官方微博 江阴房产网-官方微信平台
Copyright(C)2008-2019 苏ICP备12000824号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