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租客都注意啦!租赁房屋必须登记备案!操作指南在这里~

2020-04-24 17:18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租赁房屋必须登记备案操作指南~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照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江苏对出租房屋申报登记信息作了明确规定——出租人应当如实申报登记信息,申报登记信息的内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作单位(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房屋地址、产权信息、租期、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居住人员信息等住房情况。


因此,在我市租赁住房时,
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必须
要到租赁住房所在属地镇街登记备案,
再到公安部门办理
居住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为进一步厘清房东、房客、房源信息,也方便市民对租赁房屋进行登记备案和网签,住建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开发了“江阴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经过各镇街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组织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后,该系统已正式上线。

 上周,住建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培训,并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江阴市住房租赁
监管服务平台”

  该平台集成了租赁政策、信息查询、信用记录、可信房源、租赁备案等多个功能,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通过微信搜索“CCB建融家园”公众号平台注册账号,银行系统认证身份后,在平台“住房租赁监管服务”页面全流程自助发起本人名下房屋租赁网签和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也可以持相关材料,经由镇街窗口服务人员登录系统,为当事人办理租赁网签和备案)。在平台登记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日后纠纷。

    Ps: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各镇街窗口工作人员。


  该平台的上线使用,对于房东,可以明确租房者真实个人信息,减少潜在风险;对于租房者,租赁备案后可以确保想要租赁的房屋的真实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二房东”对租客的利益侵犯;对于监管人员,可以通过此平台全面掌握租赁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更好地实施群租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群租房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租赁违法行为,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周一到周六8:30-17:30
0510-8680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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