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扒,帕拉梅拉”,关于拆迁,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来啦,这样拆怎么样~

2021-03-21 14:5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现在大拆迁时代已经过去,但是只要咱们江阴不断发展,未来还是会有不少的拆迁机会,毕竟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不会突然停下。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可达啊]

    最近510小编看到了不少关于拆迁的消息,一直以来,拆迁就是广大市民非常关注的一件事。

    有句话这么说,“房子一扒,帕拉梅拉。房子一动,揽胜运动。拆字一喷,立提大奔。房子不动,还骑电动!”

    尽管有夸张的成分,但是这确实是一个缩短奋斗时间的好机会,当然这样的机会可遇不可求。像510小编的同事,老家在城西,盼拆迁可是盼了好几年,时常畅想拆迁以后的美好生活,可是到现在还没拆~


(黄山社区)

    尽管现在大拆迁时代已经过去,但是只要咱们江阴不断发展,未来还是会有不少的拆迁机会,毕竟城市化进程的脚步不会突然停下。

    最近510小编刚写了第二过江通道周边,还有北大街以及黄山社区要拆迁,这一下子,被拆迁的市民们都乐坏了,纷纷发圈发抖音,小编看了羡慕不已。

    不过说到拆迁,很多朋友就很关心自己家能拆多少,是拿房子好还是拿现金好都是需要思考的问题。最近,江阴又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江阴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也许这关乎着未来拆迁。当然这只是征求意见稿,还未落地,大家也不用过于参考借鉴即可。

    接下来,510小编会挑选重点内容和大家分享。


(示意图)


    征收面积和房屋用途方面:

    第8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用途,以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为准;没有不动产权证书的,以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载明用途的以土地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权属证书均未载明用途的,以建房手续载明的用途为准。

    第9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合法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建房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准;没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建房手续的,由征收实施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征收土地所在地农村宅基地审批、建房基本户型标准等相关规定核定其合法建筑面积,并在征收地点公示。

    总结:从怎么衡量房屋用途,以不动产权书为准,没有就按房屋权属证书为准,两本证书都没有写明,以建房手续写明的用途为准。

    怎么算拆迁面积,是按照不动产权证书或建房手续载明的面积为准,如果没有,会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核定其合法建筑面积。


(示意图)

    第25条:这几类不给予补偿:

    下列房屋不予补偿:
    (一)违法建筑;
    (二)逾期的临时建筑或者因城市建设需要应当自行拆除的临时建筑;
    (三)已建新房后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
    (四)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
    (五)其他依法不予补偿的情形。

    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按照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结合批准期限内的剩余期限给予补偿。其中不当增加部分,意思就是知道房子要拆迁了,连夜装修、改建扩建、改变房屋用途都是不承认的,是没有补偿的,所以就不要耍小心思来获得更多的补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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