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雁城物管招标公开,四期经适房进度如何?

2016-11-09 08:4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摘要]10月25日汇雁城发布了《江阴市“汇雁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瘦猫]

    近期,汇雁城发布了《江阴市“汇雁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很多人可能不了解汇雁城,小编给各位介绍一下:

   汇雁城(第四期经济适用房)位于夏港街道夏东路东、毗陵路南、西外环路西、芙蓉大道北侧,新征土地18.5万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总投资约17.5亿元,总用地面积18万㎡。

(汇雁城项目地址)

    小区地上建筑面积35万㎡,其中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约17.5万㎡,规划公租房(廉租住房)约17.5万㎡,公租房还被省建设厅评为“省公共租赁住房示范项目”。

    该小区共有24栋高层住宅楼,最低层为10层,最高层为32层,设有地下停车位930个、地面停车位577个,分二期建设。

    项目2012年2月份开工建设,其中,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建设300套,公共租赁住房852套。

    目前汇雁城项目进度:

(2016.11.3拍摄)

(2016.11.3拍摄)

(2016.11.3拍摄)

    目前小区建设基本完成,多个工程队正在进行管道铺设和绿化建设。更多汇雁城精彩报道敬请关注510江阴房产网。

根据2011年11月30日发布的《江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申购要求是:
    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为澄江街道、夏港街道(仅限通江路、望江、澄西新村社区)和城东街道(仅限杨市、滨江、锦隆、双牌社区)管辖区域。

    第十九条: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户口迁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且实际居住满2年(以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公告之日为准);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80%;
    (三)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5平方米。

    第二十条: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独立家庭为单位。独立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户籍因正在就学、服兵役、服刑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女满28周岁、男满30周岁的单身家庭(含已婚离异或丧偶),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其他三期经适房概况:

    1、【颐新华都】第1期经济适用房:位于城市南组团立新地区皮弄路东、丽岛华都商品房南、应天河西、大桥南路北侧;建设规模:约13.7万平方米;

    2、【颐安雅苑】第2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位于城市南组团立新地区金宸国际花园东、花北路南、皮弄路西、大桥南路北侧,建设规模:约13.3万平方米;

    3、【颐康名苑】第3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位于城市西组团育才路东、普惠路西、青山路北侧,建设规模:约12.4万平方米。
    颐景家苑公房安置房:位于城市西组团文富北路东、通富路北侧,建设规模:约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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