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单!2020年公积金、商业贷款、落户政策经过这些变化,当前情况如何了~~
2020年度年终总结,公积金、商业贷款、可落户政策各有什么变化。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2020年已经来到最后一天了,我们也即将迎来新的一年。按照老规矩,当然是少不了一波年终总结,今天的主题就是公积金、商业贷款和落户政策,看看这一年来,都经历了哪些变化~~
公积金总结
公积金贷款,作为福利民众的一种贷款方式,还是为众多人关注的。尤其是对购房人来说,较低的利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但,2020年以来,公积金贷款依旧是收紧状态: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这也是今年公积金政策变化比较大的一点。
公积金政策收紧,对广大购房者来说,首先想到的就是购房压力加大。而且,个人最高可贷30万、夫妻最高可贷60万,在当前动辄大几百万的房价面前,可贷款额度所占比例比较小,这对真正需要购房的客群来说,帮助并没有很大。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具体政策吧~~
一、公积金政策内容
(公积金贷款一览表)
现行的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30万,夫妻最高可贷60万。实际可贷额度与缴纳年限、账户余额挂钩:
公积金未交满24个月的,可贷账户余额的5倍;
公积金交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的,可贷账户余额的7倍;
公积金交满36个月的,可贷账户余额的10倍。
如果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房,且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的,根据缴纳年限可直接贷满最高额度的5倍、7倍、10倍。
除了上面的内容,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是,现在实行的公积金政策“认贷又认房”,且停止向第三套房发放贷款。
公积金的认贷又认房,是指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名下有房子的都算在内。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您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子了,再买房都按照第三套计算,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利率上浮1.1倍
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无锡公积金中薪发布公告称,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会上浮1.1倍,也就是3.575%。当然了,这里面所说的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前提是在满足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那些属于第三套房的,已经停止发放贷款的,请自动屏蔽~~
至于怎么才算第二次使用,利率才会上浮,510小编这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认定标准)
对于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界定,主要有3种情况:
1、名下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再买房属于第二套;
2、名下有一套房产,但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也就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
3、名下仅有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无其他房产。
以上的3种情况中,再买房都属于第二套,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了解这三种情况后,510小编再来给大家解释什么情况下公积金利率才会上浮1.1倍。
第一种:名下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无其他房产。也就是说,文论名下是否有房产,但是已经申请过一次公积金。再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的,就属于第二次使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告,利率会上浮1.1倍。
第二种:名下有一套房,但是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意思也就是说,名下的这套房可能是全款,也可能是商业贷款。这种情况下,再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的,属于首次使用,利率并不会上浮。
第三种:名下仅有的一套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已经申请过一次公积金,再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的,就属于第二次使用,利率会上浮1.1倍。
总结来看,该公告针对的只是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利率才会上浮1.1倍。就算名下已经有一套全款或者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子,再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的,依旧界定为首次使用,这种情况下利率是不会上浮的哦~~
无论是上班族,还是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一份福利,好在买房时候享受较低的利率,从而减少还款利息,减轻购房压力。单从2019年9月底后,公积金政策一路收紧,对购房者真正发挥作用的不多,确实是想买房的,还得依靠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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