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印发《江阴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江阴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全市土地市场供应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编制了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确保2020年全市依法、依规、有序供应土地。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的目标,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的相关规定,坚持重点保障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指标,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2020年度土地供应基本原则

    (1)集约高效原则:以“双控”、“双提升”为主战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土地开发强度,提升土地产出水平,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建设用地准入门槛,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2)城乡统筹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供应总量,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功能,保障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3)有保有压原则:坚决贯彻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重点保障民生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

(4)市场竞争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和程序,发挥土地资产的最大效益。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有偿使用,逐步缩小划拨供地范围。

    三、土地供应计划指标

    2020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7400亩,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800亩、经营性用地25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00亩、交通运输用地2500亩。保障性住房做到应保尽保,用地指标采取存量土地与国家计划相结合方式进行保障。

    附件:江阴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注:1. 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2. 商品房用地包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

            3. 工矿仓储用地统计中包含了科研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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