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停在小区里的车辆被盗或损坏,物业服务企业该不该赔偿?

    停在小区里的车辆被盗或损坏,物业服务企业该不该赔偿?

    发生这种情况,要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对车辆负有保管的责任,如果在物业管理中对车辆实行了保管责任,与业主签订了车辆保管合同,收取了车辆保管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保管合同关系。在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对于在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的,保管人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购买住宅后由于某些原因暂时没有入住,为什么仍应当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

    物业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对物业本身的管理,虽然业主没有入住,但是物业管理已经涉及物业本身,这不仅包括业主独有的部分,更重要的是对共用部分、共有设施的管理。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物业公共服务费的交纳不应当以入住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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