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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新鲜出炉!新市民家长请仔细看!今年有变化!

幼儿园招生意见出来啦!
幼儿园招生意见出来啦!
幼儿园招生意见出来啦!


(江阴教育网站)

    2017年5月5日,江阴市2017年幼儿园招生意见率先出炉!
    相信大家很想知道

今年幼儿园招生和去年有没有什么变化?
    好的,下面就让510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江阴市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和招生对象没变化


(2017年幼儿园招生意见中工作原则和招生对象部分)

    工作原则和16年无变化还是会遵循方便就近、公办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
    招生对象为:3-5周岁适龄儿童(本市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二、招生办法无变化

(2017年幼儿园招生意见招生办法部分)

    小编对比了去年(16年)的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原则、预登记制度、报名程序都没有变化。
    但其中有一点要告诉大家:
    城区预登记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上旬,由澄江街道教育办公室统一发布通告。家长们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预登记,可别忘记时间了!

    三、新市民家长注意!小编“划重点了”相关政策有变化


(2017年幼儿园招生意见相关政策部分)

    报名原则要求没有变化

    相关政策第一条和去年一样,适龄儿童报名要:户籍、房屋产权证及实际居住三者都相符,有所在街镇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新市民子女入学有不同

    今年4月12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点击了解详情),这次新市民子女入学将参照此办法执行。

    新变化一:新市民向现居住地幼儿园申请入园条件增加一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并在我市实际登记居住半年及以上(入学当年1月1日之前)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前三条和去年一样,今年多了一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这也是因为实施“二胎”政策后的新变化。
根据《江阴市新市民子女入学工作操作办法(试行)》中介绍,一孩和两孩的家庭出具《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中父母及子女信息齐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表》;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文书或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束的依据。

    新变化二:新市民子女入学原则明确

(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规定)

(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相关规定)

    去年是由个镇(街道)和相关幼儿园根据相关通知视情况安排,有一定模棱两可,今年直接明确:各镇(街道)根据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学位空余情况有序接纳,没有空余学位的原则上由民办幼儿园接收。
    今年已经规范化和明确化。

    四、至于最后的工作要求也没有变化

(2017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工作要求部分)

    工作要求没有变化,像不得组织入园考试啊、不准招收不满年龄幼儿、大班不超过4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小班不超过30人等等要求也都和去年一样。

    总的来说,这次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主要就是新市民子女那块有了点不同。入园条件到是没有什么太大变化,只是明确了新市民子女入园有了新的参照办法,让新市民子女入园可以更加规范化和明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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