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政策有变!今年10月底前户口必须迁好,明年城区的小朋友才能上幼儿园~

一、招生制度

    1. 规范有序组织招生。各园要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和行动准则,依法招生,规范管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实行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招生,确保辖区内3-5周岁幼儿入园,妥善安排好适龄新市民子女入园。

    2. 公办园施教区制度。城区公办幼儿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根据辖区划片的范围,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在有余额的前提下,接收非城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在施教区内的适龄幼儿以及城区“三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3. 新生预登记制度。具体登记办法附后(附件一)。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施教区幼儿园进行预登记,逾期不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施教区幼儿园学位。

    4.预防接种查验制度。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7〕12号)文件精神,各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新生预登记时,通知家长在7-8月携入园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证、补种工作。正式登记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须交幼儿园,正式查验结束后发还家长保存,并建好幼儿健康档案。

    二、招生对象

    1. 新生年龄。幼儿园新生(小班)入园年龄为: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

    2. 招生范围。具有澄江街道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江阴市非澄江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持合格查验“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三、相关要求

    1. 规范办园管理。各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在满足区域内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班额,按照规范办园要求进行招生。

    2. 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不得招收不满年龄的幼儿入园,也不得将幼儿是否参加亲子班活动、上托班与幼儿园招生挂钩。

    3. 规范收费行为。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幼儿园预登记不得收取报名费。为保证幼儿园新生入园有序进行,新生预登记时可根据情况预收下学期被褥费(代收费),其余费用一律在新学期开学正式报名时收取。坚持规范收费,严格按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签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四、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政策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幼儿园私自招生。为了保证孩子能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保障孩子人身安全,请家长在选择民办园入园就读时,查看该园的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详见澄江街道合格民办幼儿园(看护点)名单(见附件四)。

    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城区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紧缺,且部分区域生源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各幼儿园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通过公示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2018年澄江街道幼儿园

新生入园预登记办法

    一、预登记时间和地点
    1.预登记时间: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6月9日,有多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补登记(由幼儿园提前发布公告)。
    2.预登记地点:澄江街道各幼儿园。

    二、预登记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的小班幼儿。
    1. 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 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辖区有住房,持有合法住房证明的幼儿(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收)。
    4. 持有澄江街道相关部门出具合格查验“三证”的新市民子女(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接收)。

    三、预登记查验材料
    1. 本地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住房产权证明或公房租赁合同,住房产权证明以下简称“房产证”)、房产信息证明等。
    2. 新市民子女: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澄江街道公安、卫计、人社部门出具的合格查验“三证”、居住证或房产证等。

    四、具体说明
    各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有序接纳各幼儿入园,未登记到的幼儿可就近于江阴市教育局正式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或澄江街道正式发放证书的看护点进行登记(见附件四)。

    第一优先登记顺序
    1.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在同一施教区:a. 为父母独立房产,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b. 父母在无其他独立房产的情况下,房产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2.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的,到幼儿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3.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 a. 已安置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b. 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管理局(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具证明,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4. 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5. 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6.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按政策在租赁合同期内租住政府公房的,到公房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第二优先登记顺序
    7. 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持有的房产证地址不在同一施教区。父母仅有一套房产的,无论是独立房产还是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共有房产,均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父母有多套房产的:a. 均为父母独立房产,到父母长期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b. 既有父母独立房产又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到父母独立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c. 均为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到父母长期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第三优先登记顺序
    8. 幼儿为江阴市非澄江街道户籍,父、母在澄江街道购置有住房并实际居住,在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第四优先登记顺序
    9. “三证”齐全的新市民子女,原则上到就近的民办幼儿园申请登记,不划定具体区域。施教区公办幼儿园确实有空余学位可接纳的,可以办理预登记。

    以上各情形中,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预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其它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科统一协调安排。

    今年,幼儿户籍、父母住房信息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因近几年幼儿入园人数剧增,幼教资源日趋紧张,为便于街道提前调研、合理规划,2019年起,当年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户籍、父母住房信息变更截止时间为上一年的10月31日,请广大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房产信息证明开具地点: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由孩子父、母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开具)。

    “三证”办理地点:公安、人社部门在澄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文定路107号)一楼大厅;卫计部门在申请人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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