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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敔山湾实验学校和立新实验学校小学招生意见出炉

2020 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立新

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规范有序做好 2020 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和江阴市立 新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江阴市 2020 年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澄教发〔2020〕29 号)文件精神, 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 校和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小学部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学校

    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

    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小学部

 

     二、招生对象

    2013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并符合入学条件的 适龄儿童。

    相关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确因身体状况等原 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 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申请, 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三、招生范围

    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白屈港以东,芙蓉大道以南, 耙齿山、定山以西,迎瑞路以北(含山湾水榭、电子对抗旅现役 军人子女)。

    江阴市立新实验学校小学部:芙蓉大道向东接应天河以南、 锡澄运河以东、锡澄高速以西,南至南闸街道、东至云亭街道界 区域。(2019 年 8 月 31 日前,新生在澄江街道注册户籍、父母或 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施教区内登记房产,可以选择立新中心小学 就读,也可以选择立新实验学校小学部就读)。 

 

    四、入学条件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适龄儿童在澄江街道或云亭街道敔山 湾区域(限敔山湾实验学校施教区,下同)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 (限住宅性质,下同),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向施教区对应学 校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相应施教区内有独立房 产,学生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实际居住地三者相 符。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 域无独立房产,但相应施教区内有共有房产(仅指父母与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父母与孩子的共有房产,下同),到共有房产所属施 教区对应学校入学;有多套共有房产的,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 人产权占比最高的房产所属施教区对应学校入学。 

    3.新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澄江街道和敔山湾区域无房产,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敔山湾实验学校或立新实验学校施教区内有 房产,新生出生后的户籍从未迁动过,且新生长期实际居住在该 房产内。 适龄儿童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 2019 年 8 月 31 日 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 

    1.网上登记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最江阴 APP”“江阴市新生 入学预登记系统”进行新生入学登记。经过系统审核符合入学条 件后,根据手机 APP 短信通知在指定时间段内到学校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材料 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 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 

    (2)现场审核时间 2020 年 8 月 1—2 日,上午 8:00—11:00,下午 1:30—5:00。

    (3)现场审核地点 敔山湾实验学校(敔山湾新城牡丹路 68 号) 立新实验学校(江阴市花北路 123 号) 

    (4)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证广大家长与儿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每位儿童限一位家长(父亲或母亲)来校办理预登记手续,不得带儿童来校。家 长提前确认自己的健康码为绿码,现场进行扫码、测温、登记, 体温小于 37.3 度且无其他异常方可入校,入校后全程戴好口罩。 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依次排队、保持间距。 

    六、特别提醒

    近年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人数快速增加,教育资源日 趋紧张,为便于提前调研、合理规划,根据《关于调整江阴市城 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政策的意见》(澄教发〔2019〕 113 号),2021 年城区入学新生户籍注册、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登记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房产限住宅性质),新生信息 网上登记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江阴市教育局

2020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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