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
关于调整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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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度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392元。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
三、年满65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原规定承担。
上述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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