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调整优化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优化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江阴天力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为民办实事调整优化城镇居民燃气阶梯气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953号)要求,参照无锡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优化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分档气量。第一档年用气量调整为4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调整为400-1000(含)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调整为1000立方米以上。二、“一户多人口”政策同步调整。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增加100立方米、200立方米。三 、执行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分档气量标准执行。四、有关要求。燃气企业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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