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全市正常医疗服务逐步恢复

今天,市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

逐步恢复全市正常医疗服务工作

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 ↓ ↓


01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重要性,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尽快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切实保障百姓群众就医需求。

02


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在恢复相关诊疗服务前制定和细化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培训,按规定频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院感防控的各项要求。

03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及门急诊、住院等重点环节管理,强化对中高风险地区等流行病史调查。大力推进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就医,优化“门铃码”、“苏康码”及其它凭证核验流程,提升通行效率。

04


各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统筹调配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接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或推诿发热患者,对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进行必要的排查和检验检查。对可疑患者应全部留观,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的要求对可疑患者进行排查。不具备发热病人接诊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做好病人信息登记和报告,及时将患者转至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05


恢复开展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美容科等较高传播风险的手术及操作的,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避免交叉感染。

06


各诊所、门诊部要充分评估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部符合复诊条件的向属地卫生监督部门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诊,未经审核不得私自开诊。当前阶段,继续暂停输液治疗(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医疗服务项目。

07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两大医疗集团要加强对内部成员单位的巡查和指导,充分发挥医联体、互联网优势,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医生工作室、基层预约等形式,落实基层首诊有关要求,为患者就医提供便利,减少跨区域流动就医。


市民如有就诊需求
可通过“健康江阴”
或咨询各医疗机构预约就诊

目前,全市预防接种服务
也已有序恢复
详情点击下方链接
↓ ↓ ↓
《关于有序恢复全市预防接种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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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健康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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