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审查认定前置 设专项基金指派专人办理
[摘要]何为审查认定前置?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逆流的鱼]
设立专项基金的用途是什么?
用于支付公证机构相应的的法律服务费用。该法律服务专项基金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设立,再由公证处将该费用全额上缴市财政,不增加财政负担。额度为200万元/年,年终按实际办理数量结算。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专业法律服务后,由市公证处指派专人办理继承(遗赠)业务的审查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书面的审查认定结果或公证书办理继承(遗赠)登记业务,当事人无须缴纳审查或公证相关费用。这样的话,专人专办,提高效率。
小结
据悉,自9月12日该模式启动以来,登记机构已受理业务88起。该模式,更大程度地降低了不动产继承(遗赠)登记的风险,提高了审查认定和登记的工作效率,对广大市民来说,合法、公正、有效、便捷的办事流程,肯定是欢迎的。
相关阅读
- 江阴首次确诊1例、不动产登记办理公告、公交再次调整、学校开学再延迟、新增道路封闭 (2020-02-02)
- 不动产登记信息怎么查?看这里,有详细指导哦! (2019-07-08)
- 司法网拍不动产,法院不负责腾空?江苏高院出台指导意见规范 (2019-02-13)
- “全城通办”关键一步!徐霞客迎来江阴首家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2018-05-29)
- 江苏省将对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5日办结拟入法 (2018-05-24)
- 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在我市购买不动产登记指南 2018版 (2018-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