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的通知
关于使用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开展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环节,经市人民银行批准,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拟在近期推出利用小额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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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
开展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环节,经市人民银行批准,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拟在近期推出利用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收缴住房公积金的新业务。开展此业务后,一些每月汇缴金额小、人员变更少的单位只需定期将变更通知分中心,无需再到分中心柜面办理缴存业务,可由分中心直接委托银行从单位银行账户内扣缴,更为快捷、轻松。
希贵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阅读所附资料,如有意向办理此项业务,可于4月30日之前携带单位公章、财务印鉴,并提供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前来分中心一楼柜台签订相关协议。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
《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结算协议》
《江苏省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