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户须知

2017-02-01 14:1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所属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项类别:便民服务-办理类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承诺期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办理地点:具体受理地点见办理流程联系电话:0510-12329监督电话:0510-12345办理时间:具体受...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无锡市公积金中心]

所属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类别:便民服务-办理类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承诺期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具体受理地点见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0510-12329监督电话:0510-12345
办理时间:具体受理时间见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0元

1、申请条件

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同时设立职工公积金账户或办理职工转移,并办理公积金缴存托收手续。

2、办理材料

一、提供资料:

1、《无锡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4、《无锡市职工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

5、《小额支付定期借记协议》(至公积金中心或缴存银行领取)。

二、注意事项:

1、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企业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文件原件。

如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重复,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至公积金中心审批。

2、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必须确认起缴年月及汇缴比例(8%-12%之间单位可以任选)。

3、下载《无锡市职工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填写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基数、汇缴比例、月缴额。

4、新设立的单位必须立即与中心签订《小额支付定期借记协议》(《协议》到中心或缴存银行领取)。

3、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
申请 申请人带齐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见下表 汇缴窗口
审核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地点见下表 汇缴窗口
单位开户 符合条件,材料无误办理开户 办理地点见下表 汇缴窗口

 

服务场所及时间

单位名称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江阴市朝阳路13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夏令时8:30-11:30 14:00-17:00

88012329

4、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表格下载

 

周一到周六8:30-17:30
0510-8680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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