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职工账户转移

2017-02-01 09:50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所属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项类别:便民服务-办理类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承诺期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办理地点:具体办理地点见办理流程联系电话:0510-12329监督电话:0510-12345办理时间:具体办...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所属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类别:便民服务-办理类
法定时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承诺期限:符合条件,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具体办理地点见办理流程
联系电话:0510-12329监督电话:0510-12345
办理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见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0元
 

1、申请条件

1、无锡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因工作调动而发生公积金转移的职工。

2、由于异地工作调动,公积金转入本市或转出本市的职工。

2、办理材料

 

1、本市内转移:

(一)提供材料: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并加盖新单位公章。

注:自2016年10月8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公积金关系调动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职工公积金关系调动先由原单位将职工做封存处理,再由新单位当月申报时在《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做新增汇缴。

2、转出本市的转移:

(一)提供材料

(1)《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通知书》并加转出单位公章,填写转移职工的姓名、职工账号和身份证号码。

(2)转入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转移接收证明》(注明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并加盖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3)转移职工的身份证原件。

(4)如委托他人代办,转移职工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本市内转移和转出本市的转出单位已关停并转的,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本市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查询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密码重置,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办理。

(2)职工能提供公积金红卡或磁卡的,办理时提供红卡或公积金对账磁卡、职工身份证原件。

(3)既无法提供公积金红卡或磁卡的,中心系统中又无相应的身份证号码信息的职工,办理时需提供盖有转出单位公章的退工单、劳动合同、工作调动单、协保续保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他中心认可的材料,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3、转入本市的转移:

(1)异地转入职工提供在本市开设的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原件。

(2)加盖公章的本市社保缴费记录原件。

公积金中心根据异地转入职工提供的上述材料,开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异地转移接收证明》。

3、办理流程


(一)外市转入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
申请 申请人带齐材料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汇缴窗口
审核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汇缴窗口
出具证明 符合条件,材料无误,中心开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异地转移接收证明》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汇缴窗口
余额转入 外市公积金中心将资金汇入后,如汇款凭证上明确备注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的,直接办理余额转入;如汇款凭证上未明确备注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的,由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余额转入。 单位汇缴银行 银行汇缴窗口

(二)转出本市

 

办理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地点 办理部门
申请 申请人带齐材料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汇缴窗口
审核 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汇缴窗口
转出 符合条件,材料无误办理转移 办理地点见下表 中心汇缴窗口

 

异地公积金转移服务场所及时间

单位名称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运河东路388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6:15)

(夏令时8:30-12:00 14:00-16:115)

051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

江阴市朝阳路137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15)

(夏令时8:30-11:30 14:00-16:15)

88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

宜兴市宜城街道永安路15号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15)

(夏令时8:30-11:30 14:00-16:15)

87012329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山分中心

锡山区东亭街道迎宾北路6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6:15)

(夏令时8:30-12:00 14:00-16:15)

88707945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山分中心

惠山区政和大道206号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6:15)

(夏令时8:30-12:00 14:00-16:15)

82409233

4、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表格下载

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余额转入表

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通知书

无锡市职工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汇缴变更清册

 

以下是附件下载,点击获取
周一到周六8:30-17:30
0510-8680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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