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3月1日起,申请公积金购买二手房,需提供签订备案的《江阴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2019-02-20 14:07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接到相关部门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凡购买二手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提供江阴市产权交易中心窗口签订备案办理的《江阴市二手房买卖合同》。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现接到相关部门通知:
    为配合江阴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自2019年3月1日起,凡购买二手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提供江阴市房屋交易中心窗口签订备案的《江阴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
 
 
    注:该合同无需领取,在江阴市产权交易中心窗口办理网签备案后获得。
 
 
周一到周六8:30-17:30
0510-8680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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