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止步,新政明细等待出台

2010-05-08 11:40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www.jy510.com)编辑部小黄]

    继国务院“国十条新政”(即国务院10号文件)后,一些明细经过研究和探讨,将会陆续出台。到目前为止,房价的上涨势头已经明显被抑制,一季度对于抑制投机和投资性的政策初现成效,印证了较早前温总理的报告。

二套房认定:关于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
    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数应该依据借款人在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他的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所有的住房登记记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来做认定。鉴于有一些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还不是十分完善,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其他信息作为补充。
    有下列情形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第一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就是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这主要是解决在一些征信系统上也好,在我们的住房登记信息系统上也好,有时候不覆盖所有家庭成员的问题。但通过家庭访问等调查,确信借款人有不止一套的住房,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就应该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政府问责:不排除公布房价过高城市名单
    在10号文件中有一些政策是针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提出来的。各地都应该按照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抓紧制定落实文件的实施细则。他在访谈中表示,稳定房价“关键在于强化各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
    这包括建立约谈、巡查等制度,建立问责制度两个方面。此外,还要签署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书,通过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不论是保障性住房的推进速度还是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都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也掌握着各地商品住房的平均售价水平和上涨幅度,包括同比、环比等等。住建部将会督促一些房价高、上涨快的城市来抓紧制定实施贯彻国务院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如果必要的话,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名单。”

新政效果:一些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如果不加以抑制的话,可能逐渐会从部分城市蔓延到更多的地区,这样将大大加剧广大居民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金融的安全,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目前,各地正在积极贯彻落实。”齐骥说,“从近期的市场反馈情况看,一些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社会普遍反应积极。”
    “我们认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是供求矛盾突出,其中,不合理的需求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当然,这些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等原因有关。”齐骥说。

开发商监管:对捂盘惜售将限制融资
    将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四个方面的工作严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规范行为:
    一是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方面的监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换句话说,就是对在土地市场不规范或者拿到土地以后闲置不建、囤积土地的开发企业首先在融资方面、上市方面和资产重组方面关上门了。
    二是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同银监会协商,准备采取列名单的制度,将不规范企业名单送给各地商业银行,在融资方面、重组方面给予限制。
    三是对中介代理的行为提出规范性要求。对于房地产中介公司行为不规范,造成购房者心理恐慌的,要严加治理。
    四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机制,政府要及时准确地将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和房源信息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加快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保障性住房:三年内保障性住房规划7月底前公布
    齐骥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制定2010年到2012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这个规划将在今年7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主要包括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内容。
    除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的年度供应计划外,地方人民政府还要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分析和监测,统计和房地产部门要及时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的统计信息,同时统计部门还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化的信息。
(部分文段摘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答东方早报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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