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预销售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0-05-11 08:50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江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开展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经营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澄房发[2010]32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 5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通知》(苏政传发﹝2010﹞79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预销售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局将组织开展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对象
  对市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行为。

  二、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一)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是否存在以认购、预订、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预定款等非法预售行为。
  (二)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
  (三)对于预售的每套房屋价格,是否严格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现场楼盘表标示价格是否与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的价格一致。
  (四)是否应用网上合同备案系统公开售房,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否遵循平等、自愿、协商原则。
  (五)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信息;是否利用虚假销控表等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哄抬房价的行为;是否有内部认购,采取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的方式预售商品住房,以及任何虚假交易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是否存在炒卖房号,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的行为。
  (六)销售现场公示情况,销售现场有无公示“预销售许可证”以及建筑节能等有关情况。

  三、专项检查的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网上清查、企业自查与检查组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公开接受群众投诉。
  (一)网上清查:我局通过江阴市商品房备案系统信息平台,对市区在建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一次梳理。重点梳理近三年来所有在建并已进入预销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其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面积、套数、销售均价和目前剩余未售的商品住房面积、套数进行统计,作为通知开发企业自查和检查组专项检查的依据。同时结合数据统计和市场反映的情况,确定被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自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工作班子,对照 “检查重点内容”,全面梳理近年来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10年5月17日前将“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自查表(另附)”及自查报告,报送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科(名都国际大厦2613室),同时将“自查表”和“房产项目销售情况明细表”电子表格(江阴房产网(http://www.jy510.com下载),发送到电子邮箱:48329717@qq.com
  (三)检查组专项检查:检查组于5月13日起,对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被检查企业和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实地检查将通过听取公司负责人汇报,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及销售现场公示情况等方式进行。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
  四、此次专项整治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510-86880172。

                        二○一○年五月十日

周一到周六8:30-17:30
0510-8680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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