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明年试点“以房养老”

2013-09-14 08:10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昨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意见》中涉及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意见明确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综合媒体消息]

    

 

     昨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民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负责人就《意见》中涉及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意见明确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险”试点明年初出台政策
  
     《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在国外较为普遍,但在国内还刚刚起步。据介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透露,关于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问题,保监会将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计划于2014年一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养老机构内医疗机构将纳入医保定点
  
    《意见》指出,各地要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意见》明确提出,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记者调查  “以房养老”难在哪儿?
  
     在近几年的实际运行中,“以房养老”市场规模一直很小,除少数金融机构开展外,大多数机构仅仅在观望。即使已经开展这项业务的银行,也是鲜有人问津,申请者寥寥。这项在国外发展成熟的业务,为何在我国频频遇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老人对“以房养老”机构不信任,不敢轻易把房产抵押出去。湖南退休公务员李云林了解了这项业务后,心里直犯嘀咕:“万一把房子抵押给他,机构把房子卖掉卷钱跑了,上哪儿找他们去啊?”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秋霖指出,“以房养老”机构的信用确实是个大问题。目前,我国市场上还缺少成熟、专业化的商业机构来开展这一业务,机构和客户之间很难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此外,不少老人都有房产要留给后人的传统观念,也使得这项业务难以推广。

 

     他山之石  

     美国:政府提供保险
  
     美国的住房反按揭贷款市场发展最为成功,其最大特征是政府提供支持,同时银行、保险等机构参与其中。
联邦政府为借贷双方都提供保险支持。如果贷款到期时,房屋出售的资金不能偿清贷款本息,其差额将由保险基金进行补偿;如果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倒闭,政府也保证借款人能按时、足额拿到贷款。

     香港:贷款前先辅导
  
     2011年,香港政府推出“安老按揭计划”,即“反按揭”。老人可以香港的自住楼宇作为抵押品,向参与银行申请安老按揭贷款,借款人仍是物业的业主,并可继续居住直至百年归老。
     为了防范风险,减少纠纷,在正式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必须先预约辅导顾问会面,了解产品特点、法律权益与责任,并确定贷款金额,获发辅导证书后才能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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