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装电梯,无锡又出台新办法,看看版本怎么升级的,亮点何在?

2018-03-12 10:10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近日,《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无锡办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请叫我大圣]

    近日,《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无锡办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看到这则消息,一开始510小编在想,无锡老小区要装电梯就装呗,小编只关心江阴什么时候装~但当小编默默将报道看到最后,发现该无锡办法末尾有这样一则讯息:“ 第二十五条 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江阴、宜兴参照施行!
江阴参照施行!
参照施行!
施行!

    这意味着什么?一旦该办法通过,江阴是可以参照施行,这对江阴人来说,无疑是天大的福音~

    这时,有人要问了,之前江阴不是也出过相同的老小区加装电梯的意见征求稿吗?
唉,你别说,确实如此~


(《江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示)

    在去年2017年5月26日,江阴也公布《江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以下简称江阴办法),但之后一直未有新的消息。

    而这次,无锡也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接下来,我们不妨一起来看看无锡那边如何施行?和之前江阴的有没有什么区别?

    《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几大要点!

    要点一: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该办法第三条中写道: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遵循“充分协商、自愿申请、政府支持、确保安全”原则。
同时第五条中也说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过业主协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协商中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协调和指导。

(文件中第六条)

    关键的来了,办法中第六条写道: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应当经本幢或者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这里有个硬性指标——三分之二,即要求本幢或者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这里与之前的江阴办法有显著区别,之前江阴办法中要求增设电梯应当经该单元全部的业主同意,

    还有一个不同点,无锡办法中申请对象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且未设电梯的非单一产权住宅。简单来说就是已建成、有房产证、不是拆迁房、不是没装电梯的单门独户(私房、别墅等)就可以。而江阴办法中,除此之外有个四层的要求,要求四层以上的无电梯房才行。

    整体上来看,相较于之前的江阴办法,这次的无锡办法申请对象要求更加宽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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