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财产继承公证费10月起大幅下调

2013-09-02 12:21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今年10月1日起,包括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下调收费标准。其中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费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并大幅度降低。根据通知,受益额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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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1日起,包括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下调收费标准。其中“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费由原来按固定比例收取改为分段递减累计收取,并大幅度降低。根据通知,受益额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公证费将按不超过0.8%收取。

     父母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送给儿女,按规定除了要缴契税外,还需公证部门提供公证书,而一套房子的公证费动辄就得上万元。举个例子:假设这套房子是100万,老人要将一套100万的房子送给子女,去公证处做财产赠与公证就要收费2万元。公证处工作人员此前也表示,只要办理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都要按照标准缴纳受益额的2%。“像长辈去世后的遗产继承,房子、车、银行存款,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都要进行公证。”

     据计算,如果价值100万元的房产继承,原来要交受益额的2%,也就是2万元,现在最多需要缴纳20×1.2%+30×1%+50×0.8%=9400元,省了1万多元。继承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目前公证费将达到6万元,下调后的公证费不到3万元,降幅超过50%。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房地产继承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开始,法定继承顺序分为两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还规定:房地产继承应是权利与义务的双重继承,即遗产在清偿了债务后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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