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住宅不是说说而已!住建局划出“红杠杠”

2017-11-16 16:0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买全装修住房,省时省力省钱、全装修住房交房,拎包入住、购房送价值5000元/平米全装修住房……这些全装修住房广告语是否充满诱惑力?的确,买房置业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装修更是劳心劳力又伤财,因此全装...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江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买全装修住房,省时省力省钱”、

“全装修住房交房,拎包入住”、

“购房送价值5000元/平米全装修住房”

 ……

这些全装修住房广告语是否充满诱惑力?

的确,

买房置业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

装修更是劳心劳力又伤财,

因此全装修住房应运而生,

也越来越受到购房者的青睐。

    但是对应的,市场上全装修住房质量投诉也越来越多,投诉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漏水、甲醛超标、虚假宣传、反复修不好等问题。但这些投诉由于购房协议不够具体、开发商售后服务意识不强、全装修住房相关法规和标准缺失等因素,维权困难。似乎一夜间,说好的全装修住房就“变脸”了?

    对于全装修的房屋,为何会有这么多的投诉?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给消费者的答复大多是由于施工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的。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对“全装修住房”没有细化明确的标准,开发商出于利益驱动,总是千方百计减少成本支出,在装修材质的选取、工时方面难免会有“缩水”的现象。

听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有点儿慌?

因为江阴近几年,

全装修住房也开始大范围出现~~~~

    为加强我市成品住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了住宅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明确了质量责任,市住建局近日出台《江阴市成品住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对开发商全装修住房的监管及时跟进,坚决对开发商的装修“魔术”说NO!

    接下来让小编带大家深入解读下该办法

    适用范围

    1、本市行政区域内成品住房商品房工程、实施基本装修的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的质量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成品住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住宅装修工程),是指住宅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涂饰完成,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备安装到位,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新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监管对象

    建设单位是实施住宅装修工程第一责任主体,对住宅装修工程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具体负责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组织工程施工和质量问题协调处理工作。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合同进行住宅装修工程设计,对设计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进行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监理单位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进行住宅装修工程监理,对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具体办法

    一、施工前期

    1、交接验收

    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总包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户进行交接验收,并按照附录A《室内净距、净高尺寸检验记录》、附录B《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前分户交接检验记录》的要求按户填写交接检验记录。

    交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总包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交接验收方案,并报市住建局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未编制交接验收方案并备案的,不得进行交接验收。

    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2、施工方案

    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审核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方案、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资格、施工设备等文件资料,编制住宅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交楼样板房

    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前,装修施工单位应在现场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规定的主要部品、材料、设备等制作交楼样板房。交楼样板房的设置、验收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江苏省验收规范、标准和《关于实施商品住宅工程交楼标准样板房制度的通知》(澄建〔2014〕6号)的规定。

二、施工过程

1、建材检测     

    住宅装修工程所用主要部品、材料和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有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所用主要部品、材料和设备进行进场验收,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复验。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涂料、天然石材等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装修材料应按有关要求进行甲醛含量、放射性、防火等指标的见证取样检测。

    2、现场保护

    住宅装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宜采用包裹、覆盖、贴膜等可靠措施对地面、墙面、门窗及厨房和卫生间等部位及成品部件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三、竣工验收

    1、住宅装修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不得组织分户验收。

    2、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江苏省及各专业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并在新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以户为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四、房屋交付

1、合同载明

    建设单位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预(销)售合同中应载明装修的主要部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和质量保修期限、维修电话等内容。

2、实施购房者收房预验收制度

    建设单位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预(销)售合同中应载明,在约定的住宅装修工程交付使用之日前1个月,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进行收房预验收。

3、备案查验

    商品预(销)售合同中未明确上述1、2、内容的,市住建局不予受理合同备案申请。

4、交付时给住户的材料

    住宅装修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把《分户验收合格证》与《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提供住户。

    建设单位还应向住户提供附录C《成品住房室内装修主要部品、材料、设备表》,载明装修的主要部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和质量保修期限、维修电话等内容,以及给排水、电力、电讯、网络、电视、通风和燃气等管线及设施、设备布置示意图。

5、质量保修

    在保修期限内,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商品预(销)售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维修义务,负责受理和处理工程质量投诉,施工单位承担主要的质量保修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履行保修义务。

违规惩罚

    市住建局相关职能机构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住宅装修工程全过程各阶段的监督管理。

    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住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程检测和验收过程中有违法建设、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整改,按照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处理。

看到这儿,

大家应该对江阴市的全装修住房多了点信心吧!

    作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工程质量监管的行业管理部门,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住宅装修工程全过程各阶段的监督管理,共同维护江阴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谐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努力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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