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专项整治化工生产企业

2006-11-29 21:43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摘要]  本报讯(王晴 俞锃) 昨天,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了《江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暨2007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以及《江阴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草案)》、化工集中区规划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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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王晴 俞锃) 昨天,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了《江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暨2007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以及《江阴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意见(草案)》、化工集中区规划有关事宜。市长王锡南要求“十一五”期间有计划地进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切实解决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和环保问题,提升化工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市领导陈德荣、赵国权、刘亚民、倪颖伟、薛良、袁秋中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国荣、市政协副主席吴林兴应邀参加会议。

  《江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于明年正式实施。会议要求,进一步研究住房政策和住宅发展计划;充分关心并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有计划进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制订和完善廉租房管理办法,采取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保障方式;总结一年来的实践,完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办法,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从2006年11月起,我市将用三年时间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第一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后两年,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集中。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对化工项目审批、政策制订要统一扎口,要相对集中、不分散设点,新建项目要进集中区,不能盲目发展;要逐步转移城区和各镇的化工项目,该淘汰的淘汰,该转移的转移,该归并的归并;要调整提高化工产业的内部结构,引导化工项目向高精尖、精细化发展;严格把关,控制进区项目,除化工集中区外,其他地方不能再上化工产业项目,任何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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