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摘要]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政策依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江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关于提高廉租住房标准的通知》【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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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政策依据】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江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关于提高廉租住房标准的通知》
【申报材料】
1、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所在区域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江阴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江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审批表》
3、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夫妻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家庭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劳模、军烈属证明等);
7、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理时限】每半年集中受理审核一次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
江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改管理窗口(砂山路92号,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联系电话】86880093 8062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