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阳光”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

2005-10-23 02:22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摘要]  经过4个多月时间的审查,1410户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初审条件的家庭名单已向社会公示。经济适用房作为改善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实事工程,市房管局坚持阳光操作,增加建设、销售、监督、管理四项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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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4个多月时间的审查,1410户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初审条件的家庭名单已向社会公示。经济适用房作为改善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实事工程,市房管局坚持阳光操作,增加建设、销售、监督、管理四项职能的透明度,努力使经济适用房成为江阴的“阳光房”。

  市政府明确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目标任务后,市房管局就组织专门班子,全力以赴抓好实施推进工作。为了使经济适用房真正惠及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房管局认真制订政策,除了明确三个基本申购条件外,还对家庭成员界定、现住房面积计算等可能出现的20多种情况,逐个进行研究、探讨,不断完善处理意见,最终形成了有关申购的限制条件。

  抱着“符合条件者一个不漏,弄虚作假者拒之门外”的阳光操作宗旨,市房管局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组织20多名工作人员,集中4个多月时间,对1789个申购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摸底,查阅各类房屋权属登记、房改货币补贴、拆迁补偿安置、租赁等档案资料2.5万余份,基本弄清了申请人家庭的情况。经市纪委监察局、建设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房管局等部门共同会审,全市有1410户家庭符合申购条件。对379户因不符合政策条件被拒之门外的家庭,房管局安排专人负责,除逐户通知说明不同意申购的缘由外,还通过预约来访的方式,面对面沟通,从而取得了这些家庭的理解和支持。

  对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市房管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于10月19日在《江阴日报》、房产信息网以及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半个月。对申请人购房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房管局反映,若举报属实,将取消申请人的购房资格。

  为早日让困难家庭圆梦,市房管局一手抓申购资格审批,一手抓前期开工准备,本月底至下月初,建设单位将进场施工。(范良 程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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