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转发《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06-06 03:46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www.jy510.com)编辑部]

江阴市物价局江阴市房产管理局

澄价发[200866

 

关于转发《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物业管理公司:

现将《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锡价服[20071号)转发给你们,本办法于200871日起在江阴市实施。原已核定物业服务等级,且已运行两年以上的住宅小区,其所属物业管理公司可按规定,向江阴市房产管理局、江阴市物价局提出申请,重新核定物业服务等级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1:《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报备报审情况登记表

 

                   江阴市物价局   江阴市房产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六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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