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阴楼市政策就一个字,稳,稳,稳~~

2017-10-05 07:55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自进入2017年以来,江阴楼市迎来了一系列新政。而仔细看这些新政,你会发现他们的主旨其实是相同的——简政放权,便民利民,促进江阴房地产市场良性化发展。借此国庆佳节,510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江阴201...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510编辑部 请叫我大圣]

    自进入2017年以来,江阴楼市迎来了一系列新政。

    而仔细看这些新政,你会发现他们的主旨其实是相同的——简政放权,便民利民,促进江阴房地产市场良性化发展。

    借此国庆佳节,510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回顾一下江阴2017年1-8月份的楼市政策,看看政府面对江阴的房地产市场又有哪些调整和规定。

    2017年4月1日起,江阴房屋转让不再收取房屋转让手续费

    “不再收取房屋转让手续费”这一条无疑是最令购房者欢欣鼓舞。在2017年4月1日之前,在江阴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可以免收,但非住宅需要收取5元/㎡的转让手续费;而二手房方面住宅需要收取4元/㎡,非住宅要收10元/㎡的转让手续费,房改房转让手续费2元/㎡。

    而自2017年4月1日起,这笔转让手续费都将不再收取,不论钱多少,少一笔费用的支出对购房者来说都是好事。

    2017年4月5日起,《江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始实行

    该办法是2017年4月5日起执行,也就是说4月5日之后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都需要监管。
    而所谓的预售资金监管说白了其实很简单,相信大家都逛过淘宝吧~买方购买商品的钱第一时间都是给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确认收货无误后,再由第三方打给卖方。而这个预售资金监管也是同样的意思。

    引进第三方银行作为资金监管方,开发商预售所得资金将直接交在第三方银行账户内,根据施工进度等要求通过申请领取,该办法保证了预售资金确实转款专用于楼盘建造,而不是挪为他用,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开放商因资金链断裂引起项目烂尾,最大限度上保障购房者利益~

    2017年4月8日,全装修成品商品住房和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购房补助

    个人新购买全装修成品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价中包含装修款项的,由本级政府对购房人给予购房所缴纳契税20%的补助。

    对企业或个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属于同一开发项目且一次性购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由本级政府对购房人给予已缴契税50%的补助、给予2016年当年已缴房产税50%的补助。

    办理流程

    (一)全装修成品商品住房补助
    购房人向所购全装修成品商品住房所在地住建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全装修成品商品住房补助资金申领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及银行卡复印件;
    3、经市或市(县)住建部门备案的全装修成品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权证;
    5、房屋契税缴纳证明;
    各市(县)、区住建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补助资金发放,其中对梁溪区、滨湖区全装修成品商品住房的认定由市住建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补助
    购房人向所购存量商业、办公用房所在地住建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补助资金申领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或购房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卡(企业账号开户证明)复印件;
    3、经市或市(县)住建部门备案的存量商业、办公用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权证;
    5、房屋契税缴纳证明;
    6、2016年缴纳的房产税完税凭证;
    7、存量商业、办公用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各市(县)、区住建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补助资金发放。

     2017年6月9日,江阴市政府发布“不见面”和“见一次面”审批事项清单

    其中,红框圈出的,主要是对开发商预售流程和竣工验收的优化。新盘预售和竣工验收两项虽然是开发商走的流程,但是同样牵动着购房者的心。未来楼盘的交付周期可能因此缩短,准业主们大可以期待一下!

    另外,绿框圈出的内容就和我们息息相关了。今年新的公租房管理办法刚刚下达,优化项目流程对于当前江阴市人才引进有着极大的帮助,对暂无稳定居住环境的外来人员来说更是锦上添花。

    2017年6月,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

    省政府近期下达了一份《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
    该文件明确指出,各家政府机构要围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展开相关工作。

    2017年7月19日,江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需要备案管理

    凡在江阴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除外)尚未预售、销售的,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时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并在住建(房管)网上销售系统录入备案价格。

    建筑面积六万平方米以内的楼盘应一次性报备,不得分开报备;建筑面积超过六万平方米的楼盘,每次申报的可销售面积不得低于三万平方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1)申报材料不全的;
    (2)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后一年内重新调高的;
    (3)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满一年后,调价涨幅超过8%的;
    (4)同一项目一年内分批报备的,后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高于前一批次备案价格的;
    (5)同一项目分批报备的,前一批次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尚未出售(无法提供认购书和收取定金电子凭证)或者涉嫌捂盘惜售的项目,申请后一批次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的。

    住建部门在核发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时,应查验其价格备案手续,对于应当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而未办理价格备案手续的,暂不受理其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备案申请

    2017年7月22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意见

    一、优化土地出让条件

    按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条件,可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按要求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鼓励建设成品住宅,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绿色住宅、适老住宅、装配式住宅配建要求等。

    二、设置土地出让最高限价

    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土地出让时,要设定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通过摇号产生竞得者。

    三、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一)对未开工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履行出让合同的约定,尽早安排开工建设。(二)对已开工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开发节奏,推出更多房源,满足市场需求。

    四、实施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管理

    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开发企业须一次性公开每套准售房源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

    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确定后一年内不得调高,一年后需要调高的,调价涨幅不得超过6%—8%。同一项目一年内分批报备的,后一批次申报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前一批次备案价格。
五、积极化解商业、办公用房库存

    对企业或个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属于同一开发项目且一次性购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由政府对购房人给予已交契税50%的补助、给予购房当年已交房产税50%的补助,促进商业、办公用房库存去化。
 

    六、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开发企业所收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专款专用。

    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制造房源紧张的假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要确保网签备案信息真实、准确,严禁数据造假。商品住房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源,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

    纵览江阴1-8月份江阴楼市新政

    正如小编开头所述,纵览江阴2017年1-8月江阴楼市的新政,大家不难发现,政府都在围绕一点,促进江阴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其中包括:减少不必要的费用、简政放权、提供补助、加强监管...

    江阴房地产市场的2016年是飞速发展的一年,正式因为在飞快的成长,所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而2017年正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一年,新政颁布的目的就在于此。

    全国都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而江阴2017年的楼市并没有大刀阔斧的改革,而是选择相对温和的局部调整,说明市场本身的发展方向没错,只是需要完善。归根结底,房子是用来住的,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就是看老百姓能不能住得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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