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出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2010-07-29 08:07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摘要] 公租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及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更广泛的意义在于,国家保障体

510房产网  [本文转载于:现代快报]

 江苏推出组合拳解决夹心层住房难 三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面对高房价,他们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然而,他们又不属于低保人群,没法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当前,社会中有一个庞大的“夹心层”人群日益受到关注,面对住房,他们遇到种种尴尬。

    为了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江苏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公租房保障对象,并对保障标准等做出规范要求。江苏在常州召开全省公租房现场推进会,详细解读了这份指导意见。省长罗志军及各市县负责人汇聚一堂,共同商讨公租房推进工作。

解读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也能申请

    江苏的“夹心层”人群紧皱的眉头终于可以松开一些了。为了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七个部门提请省政府批准《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目前,这份期盼已久的《指导意见》正式获批实施。

    会议上,江苏省住建厅党组书记江里程对《指导意见》作了详细说明。

保障对象——

三类人群可以申请公租房

    江苏每年有60多万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每年约有100万人进入城镇……这部分人中有许多,既买不起房,也不符合廉租住房或经适房保障条件,亟待帮助解决居住问题。

    《指导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对象为三类人群: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申请。重点保障对象是后两者。

    江里程解释,从今年起,江苏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将逐步纳入经适房制度保障,但他们当中有些人,暂时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住房困难的状况很难改善,就可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何谓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该如何界定?《指导意见》明确:收入线标准由各市按当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左右的比例来确定。例如南京,今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090.12元,低于12072.1元左右的,即可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新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大中专学历,工作不满5年,并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一定年限的非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公租房重点解决新就业人员初始工作和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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